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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多名企业用户资料被外泄

3万多名企业用户资料被外泄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08 浏览次数:4638次

 

根据我公司客户上海某网络公司的咨询而得知,他公司客户部经理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3万多名企业用户详细资料档案泄露,该资料档案属于该公司最高级别的商业机密,市场价值约50万。公司李总头痛不已,万万没有想到最信任的部下却无情的出卖了公司,损失无法估量,这样的例子在很多公司都出现过,能协商解决是最好,如果要打官司,公司应该着手准备哪些呢? 

 

十三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周敬律师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从上面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得知:如果公司有对客户资料档案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那么齐某泄露了公司的重要客户的资料,属于泄露了商业秘密。如果通过诉讼解决,可以要求齐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应当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这将非常难以为公司维权。-战斗力小编与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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